本文讨论了美国政府在打击加密货币相关的洗钱活动中的策略,强调洗钱活动本质上不是加密货币特有的问题,而是传统金融系统中的长期存在的问题。文章提出了三项建议:扩大财政部的执法能力、明确国外行为的管辖权,以及加强信息共享,以有效打击来自海外的不良行为者。
主流媒体关于加密货币的报道往往集中在引人注目的非法金融活动指控上,特别是当加密货币被用于洗钱黑客攻击、勒索软件攻击或其他网络犯罪活动的收益时。作为在打击罪犯,包括洗钱犯方面投入了大量时间的前检察官,我们的兴趣不在于制造头条,而在于帮助国会和其他政策制定者寻找哪些措施能在新兴的加密行业中最有效地抓住不法分子并遏制非法金融活动。简而言之,美国政府应该针对来自外国坏分子的犯罪行为,这些坏分子是主要威胁。以下是一些建议,说明它应该如何做。
首先,让我们首先讨论两个对于解决加密货币洗钱问题极为重要的问题。
首先,打击洗钱真的很难。洗钱者模仿合法活动,以便非法金融流在明处隐藏。要实现这一点需要使用多种金融技术,利用金融系统中的不透明环节。在传统金融世界或加密生态系统中,没有灵丹妙药能够打击这种活动。梳理任何非法金融 scheme,包括涉及加密货币的 scheme,都需要法医技能和时间。
其次,也许更重要的是,洗钱从来不是 犯罪活动的原因。洗钱促进了潜在犯罪的盈利能力。它用于“洗净”非法收益:比如想象一下《绝命毒师》中的沃尔特·怀特购买洗车场以隐藏他从贩卖毒品中获得的利益。因此,洗钱并不是一个加密特有的问题也就不足为奇。洗钱和非法融资长期以来在传统金融中就是一个重大问题——正如FinCEN和司法部最近对TD Bank的行动所证明的那样,该行动显示出三个不同的洗钱网络在多年时间里通过该银行转移了6.7亿美元。
但问题是:我们不会因为银行抢劫犯使用汽车作为逃跑工具而禁止汽车。而且大家普遍承认,我们不会也不应该起诉开发软件的编码人员。勒索软件和其他网络犯罪在加密货币出现之前就已存在,使用多种技术,包括洗钱驴和PIN现金,来洗净它们的非法收益。如果没有加密货币,勒索软件攻击的盈利能力只会推动使用加密货币的少数罪犯转向其他工具来移动或隐匿他们的非法收入。
归根结底,我们所讨论的是一个网络问题,源于至少三个因素:我们关键数字基础设施的脆弱性;在超出美国当局控制范围的司法管辖区使用防弹托管提供商;以及勒索软件即服务。这些因素都不是加密特有的。单独针对加密货币——无论是通过新立法还是所谓的法律战术——对使用区块链技术的数百万守法美国公民来说都是不公平的,而且可能通过将加密交易推向地下或传统全球金融系统的阴暗角落而造成更多伤害。
承认这些顽固的事实并不意味着接受失败。但这确实意味着我们必须进行艰苦的工作,了解如何阻止非法加密活动的流动。好消息是,由于大多数区块链交易的透明性和可审计性,区块链分析公司和执法机构已经完成了这些艰辛的工作。例如,我们知道,加密生态系统中大部分非法金融活动都是通过在反洗钱制度薄弱或不存在的司法管辖区中的少数几家交易所进行的。我们还知道,这些活动通常是由外国行为者进行的,他们通常无法通过现有的美国执法机制被追查到。因此,试图以与我们对银行和其他金融中介的监管相同的方式规范私人个人之间的点对点交易的法律,引入的法律最终无法解决核心问题。
那么,美国政府应该做些什么呢?它应该继续增强我们数字关键基础设施的韧性,并扩大财政部打击不法外国行为者的权力。我们支持三项扩展,而财政部也恰好支持。这些提案的详细内容稍后会介绍,但概述如下:
停止让海外不法分子利用其外国身份逃避法律。
首先,国会应当通过立法澄清,只要与美国有重大联系,IEEPA就适用于任何实体在外国的行为。IEEPA已经授权财政部对不法外国行为者实施制裁,财政部已经有效地用于打击洗钱和网络犯罪。明确授予的跨境管辖权将明确财政部外资控制办公室(OFAC)可以监管影响美国市场的外国交易。OFAC可以针对与在海外经营的美国企业建立关系的实体,或向美国居民提供服务的实体采取行动。
这一改变可以防止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和相关数字资产平台在国外设立,从而进行管辖套利以逃避监管。该提案不会对合法的加密企业或通过它们发生的合法金融活动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破坏区块链的去中心化架构,而这对于维护其安全和韧性至关重要。
通过将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当前的实践和指引法典化,确立明确的规则也将有助于威慑不法分子。例如,尽管FinCEN在2019年的虚拟资产指引是监管机构为行业提供的最清晰的路线图,但法典化将消除自发布以来出现的由于干预诉讼而产生的不确定性。
此外,FinCEN已经采取了立场,即BSA适用于在美国境外的货币转账业务,包括中心化加密货币交易所,只要他们在美国进行全部或大部分业务。将这一跨境标准法典化将消除尚未在法庭上进行检验的问题的诉讼风险。这将使当局更加积极地追查不法外国行为者。修正案也可以被设计为允许被覆盖的外国实体遵从其本国的规定,前提是这些规定符合如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所制定的某些最低标准。
提高财政部的执法能力,以应对合规失败,特别是那些在没有建立监管的国家运营的实体。
交易所、自助终端和其他货币转账业务的不合规是区块链行业最大的非法融资风险。对监管失败和刑事违法行为的严格惩罚后果将有助于威慑为区块链生态系统提供法定货币上下线的货币服务企业,防止其促进洗钱和制裁逃避。
当然,尽管政府有足够的条件利用现有权限来解决此类失败,机构仍需要足够的资源来执法。简单来说,我们无法在没有合适的人和工具的情况下与非法行为作斗争。除了执法行动外,我们建议增加刑事处罚,并给予财政部及相关执法机构更多的资金,以吸引和留住人材,并增加政府对区块链和数据分析工具的访问。
FinCEN负责监管全行业合规性的工作人员数量,坦率地说是太少了。这与早期的网络犯罪努力有相似之处:最初对抗网络犯罪的尝试包括具备调查这些违规行为专门知识的专业单位,但这些单位很快就被案件淹没。当专业的网络取证工具普遍可用时,执法变得更有效,而且其员工也接受了使用这些工具的培训。同样,区块链分析应该不再仅仅是执法机构的一个法医专业领域,而应该成为所有调查人员使用的基本工具。
扩大相关机构与私营部门参与者之间的信息共享。
与网络安全相关的黑客事件和数字资产窃取提供了已知的资金来源,供如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这样的制裁国家行为者使用。快速的信息共享在解决这一问题上至关重要。联邦机构应建立实时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合工作组,参与者来自私营和公营部门,以应对网络安全事件——包括朝鲜对数字资产平台、桥梁和应用程序的黑客事件。FinCEN可以设立一个24/7的热线,类似于其在商业电子邮件泄露事件中的处理方式,尤其是针对勒索软件攻击。这些机制所收集到的信息可以与调查机构共享,使其能够立即采取行动,尽可能冻结资产。
除了应对网络犯罪的现实外,这三项提案还有一个进一步的优点——它们是“技术中立”的。它们还将帮助政府根除传统金融系统中的洗钱行为。
没有人比负责任的行业参与者更有兴趣解决涉及加密货币的不当行为。然而,如果对技术上不可行或在实践上不合适的全面监管限制施加过多限制,就有可能将创新驱逐到海外,导致加密洗钱增加,而不是减少。
而加密货币——一种有潜力为我们提供更便宜、更快速、更全球化的金融系统和更公平互联网的技术——应该在美国落地。加密货币是一种新技术,像所有技术一样,可以用于良好和恶劣的目的。加密货币并不是固有的犯罪工具——只要问一下数百万守法的美国人和许多正在用它进行开发的企业家。因此,让我们停止表现得好像它是这样的,而是开始共同努力找到真正解决根本威胁的方案。
Michele Korver 是a16z crypto的监管负责人,她帮助我们web3投资组合公司应对监管环境。在加入该公司之前,她在政府和执法部门工作了超过25年,包括担任联邦检察官和司法部首位专注于与加密货币相关的起诉和没收的主题专家。她还担任过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的首席数字货币顾问。
Jai Ramaswamy 作为首席法律官负责Andreessen Horowitz的法律、合规和政府事务职能。他曾在Celo,一家第一层区块链项目中担任首席风险与合规官。Jai还在金融服务行业工作了数年,担任Capital One的企业风险管理负责人以及Bank of America/Merrill Lynch的全球AML合规风险管理负责人。在加入私人部门之前,他在司法部工作了十多年,担任资产没收科主任,并在计算机犯罪部门和纽约南区担任白领犯罪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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